當我寫...

作為一名嶄露頭角的作家、學徒或潛在的敘述者,我一直想在演講中詢問一些作者的寫作動機和靈感。 但是當隊伍向前移動並且你用他們的方式與他們見面時 鋼筆 他們問你:為了誰? 向他們提出這個懸而未決的問題似乎不是最合適的事情...

毫無疑問,這就是為什麼我對任何作家隱晦的意圖宣言充滿熱情,就像小說中突然出現的畫外音。 但除了軼事的出現之外,客串,敘述者面對空白頁解釋寫作原因的元文學時刻甚至更好。

因為有時作者敢於解釋一切,在書中承認是什麼導致他們成為「作家」作為一種生活方式。 我指的是類似的案例 Stephen King 他的作品《當我寫作時》,最接近菲利克斯·羅密歐的《我為何寫作》。

在這兩部作品中,每位作者都將寫作視為一種非常個人化的重要管道,它會不可預測地導致諸如生存下來講述故事之類的事情。 這個問題與更商業化的意願或最終更超驗的利益無關。 之所以這麼寫,是因為有必要寫,如果沒有的話,也指出了這方面的問題 Charles Bukowski,你最好不要參與其中。

如果你確信自己有一些有趣或啟發性的東西要講述,那麼你可能會偶然寫出一部傑作。 我們有派崔克·蘇斯金德、塞林格或甘迺迪·圖爾。 三個人都沒有在第一次就克服了傑作綜合症。 但他們可能沒有更有趣的事可講。

寫這本書可能是因為最奇怪的事情發生在一個人身上。 或者至少這是金在他的職業懺悔書中所教導我們的看法。 或者,人們可以出於狂熱的醒悟和健康的意願而寫作,以遠離乏味的普遍性感覺,遠離大眾需求的喧囂,正如菲利克斯·羅密歐似乎為我們概述的那樣。

關鍵在於,在對敘事技巧如此直接而廣泛的坦白中,以及在像喬爾·迪克在《哈利·奎伯特事件的真相》中所提供的那些小閃現中,每個寫作迷都發現自己面對著那面奇妙的鏡子,將黑色置於白色之上的品味完全有意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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